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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有望“十三连涨”
时间:2017-02-23 03:31:29  浏览次数:187

    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发布介绍辽宁社保、就业、维权、低保、救助、卫生医疗、财政支持等重点民生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辽宁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辽宁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有望实现“十三连涨”。

    从2004年起,辽宁开始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经过连续12年的调整,由2004年的月人均531元提高到2016年的月人均2304元。2016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按略高于6.5%的标准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辽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了1699.1万人,退休人员达到642.4万人,去年年底,我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总支出已达到1790亿元。

    省人社厅表示,从国家人社部工作计划来看,今年国家还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但具体调整幅度、标准还未出台政策。辽宁目前已按国家计划着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执行,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去年辽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至420元,全省月人均失业金提高到101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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